(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全体员工: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设计院(集团)公司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设计院(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延迟复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院(集团)公司复工时间暂定为2月10日。
二、院属各部门(公司)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合肥工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知员工做好健康防护,确保安全。
三、院属各部门(公司)密切关注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并指定1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须为部门管理层),每日统计职工中是否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人员(分三种情况:确诊的、疑似的、隔离的)。同时报告统计以下二类人员:
1.一类人员:行程涉及湖北且目前仍未返回合肥的人员。在未接到学校进一步通知之前,该类人员一律不允许返回合肥。各部门(公司)指定专人密切联系该类员工,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每天向设计院报告该类人员的实时动向和身体状况。
2.二类人员:行程涉及湖北,目前已经回到合肥,但回合肥未满14天的人员以及行程未涉及湖北但是接触过湖北地区人员并且至今未满14天的员工。各部门(公司)指定专人密切联系该员工,并每天向设计院报告该类员工实时动向和身体状况。
若有,请区分所在地(校内、合肥、外地)和类型,若没有零报告,并将信息于每日11:30前上报至设计院中层干部工作协调群。集团公司下属4个参股控股公司的信息,请每天报送党总支秘书谢天舒。
四、如2月10日前,因工作需要来院加班或外出的,需经部门(公司)负责人批准,报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联络人:谢天舒,联系方式:13956082582。
设计院(集团)公司
2020年元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