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全体员工: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设计院(集团)公司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依据2月7日下午合肥工业大学产业系统负责人会议精神,结合设计院(集团)公司的实际,现就集团公司复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院(集团)公司复工时间暂定为2月17日。
二、院属各部门(公司)和全体员工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合肥工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部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
三、院属各部门(公司)要建立“本单位人员返肥时间台账”,认真排查本单位人员是否有行程涉及湖北且目前仍未返回合肥的人员。若有,目前一律不允许返回合肥,关注并每天向设计院报告该类人员身体状况。
四、全体员工,请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外地返回合肥,自我隔离14天无异常状况,方可到校工作“的要求。请本人主动与所在单位负责人联系确认,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院属各部门(公司)每日11:00前要统计上报本单位人员下列信息,发至企业微信“设计院中层干部工作协调群”或“设计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群”。
(1)本单位人员中是否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人员(分4种情况:确诊的、疑似的、隔离的、发热的);
(2)本单位人员当天仍然在外地的人数;
六、设计院(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汇总并确认“自己所分管和联系部门(公司)”的日报信息,并于每天11:40前发给院党总支秘书谢天舒,谢天舒负责每天汇总设计院(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学校。
七、设计院(集团)公司实行单位疫情防控及报送统计信息责任制,各部门(公司)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并对所报统计信息真实性负责。设计院(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院党政字(2019)01号文件)对“自己所分管和联系部门(公司)”疫情防控及上报统计信息真实性负直接领导责任。书记、院长对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负总责。
八、如确因工作需要来设计院大楼加班的,需经部门(公司)负责人批准,在企业微信上报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谢天舒备案。除集团公司疫情防控会议外,各部门不得集中召开任何会议。
九、各部门(公司)负责人要严格控制去设计院大楼加班的申请,员工非特殊情况不要去设计院大楼。员工进出合工大设计院大楼,必需佩戴口罩,并配合门卫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设计院大楼。
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联络人:谢天舒,联系方式:13956082582。
2020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