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全体员工:
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开始部分复工。
为做好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设计院(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的负责人及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落实《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复工及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切实做好员工健康情况排查及信息报告、上班人员预先申报、办公场所防疫管理、工作及会议管理等工作;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部分复工后设计院宁国路临时大门管理办法》进出设计院办公大楼区域;各部门、各公司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公司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负责人职责,员工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以及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设计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特此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