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进一步做好公司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机构设置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言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追求真理,淡泊名利,密切联系员工,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认可度较高。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较强,团结协作,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勘察设计事业和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合肥工业大学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求真务实。
(二)任职资格
1.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部门副职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者应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者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提任部门正职一般应在部门副职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务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选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
面向全体员工公布中层岗位名称、职数。
(二)个人报名
申报人员均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职意向报名表》,并按规定时间将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发送至人力资源部(文件名以报名人姓名+申报岗位命名),邮箱为:hr@hfutdi.cn。
(三)资格审查
党总支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申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中层干部任职意向报名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报党总支审定,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选任。
(四)酝酿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及聘任
党总支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按照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等方式产生初步人选,报党总支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党总支办公室将任用意见、书面考察材料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在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任职时间按总经理办公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中层干部任免由公司统一发文。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0日 公布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2020年11月11日-13日 动员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0年11月14日-16日 确定初步人选并报党总支
2020年11月20日前 党总支牵头进行民主评议及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人选,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公示
2020年11月27日公示无异议后,发聘任文件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任工作由党总支组织领导实施,党总支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1.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纪律要求,全体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广大员工和中层干部要积极参与选任工作,自觉做到个人意愿服从组织决定,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对违反有关规定,存在贿选拉票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在中层干部聘任决定公布、完成工作交接之前,所有干部都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现岗位职务职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及财经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依据相关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3.各基层党支部在此次中层干部选任具体工作中,要强化监督,周密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资格审查、酝酿考察等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秉公办事,如实反映情况,并积极做好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自觉抵制和反对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破坏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凡违反规定的,将逐级追查,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